接聽時間:14日上午9:30-11:30下午1:30-3:30
  在線律師:紀元玲(江蘇恩和律師事務所律師)
  章先生:春節期間我家買了幾個天地響的爆竹,放完之後,我父親想清理一下,結果這爆竹突然又從裡面發射出幾個,直接就打到我父親的臉上,結果我父親眼睛嚴重受傷,現在還在醫院住院治療。我們當即報了警,警察要我們先找銷售方協商,可商家根本不理會,請問律師我父親受到的傷害,我們能起訴銷售商嗎?銷售商不承認是他們的產品缺陷,需要我們承擔舉證責任嗎?
  紀律師:可以直接起訴銷售商。《侵權責任法》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,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又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,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,也可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。《最高法民事訴訟的證據規定》規定:因缺陷產品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,由產品的生產者就法律規定的免責事由承擔舉證責任;而我國的產品質量法規定了生產者以下三項免責事由:一、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;二、產品投入流通時,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;三、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。
  2月17日上午9:30-11:30下午1:30-3:30接聽《律師在你身邊》熱線(025)96096-1-1的是江蘇朗華律師事務所的饒奮斌律師。  (原標題:爆竹延遲炸響傷了眼 可起訴銷售商索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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